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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高速燕赵驿行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审计项目招标公告

2024-04-09   作者:河北高速燕赵驿行集团有限公司

1. 招标条件

河北高速燕赵驿行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审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河北高速燕赵驿行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河北高速燕赵驿行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高速燕赵驿行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双信封形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河北高速燕赵驿行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主要负责管辖省高速集团所属的高速公路沿线服务区,主营加油、餐饮、超市、住宿、汽修等服务区业务,公司总、分机构采用统一管理,分级核算模式,企业所得税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汇总清算,就地预缴”模式。2023年公司共有214家正常营业账套,遍布全省各地市高速沿线服务区。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鉴证业务准则》及税务部门管理要求,河北高速燕赵驿行集团有限公司计划公开招标选取第三方税务师事务所对2023年度业务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审计。工作内容涉及出具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审计报告及当年业务相关的税务部门协调、日常咨询等工作。

2.1.2服务期限:

(1)出具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审计报告: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4年5月20日。

(2)后续服务:自出具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审计报告之日起12个月。

2.1.3服务地点:乐动ld(中国)官方网站所属的高速公路沿线服务区。

2.2招标范围:河北高速燕赵驿行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审计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企业营业执照,满足本公告附件1要求的资格审查条件,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不含分公司)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含分公司)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2021年4月1日至今)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4月9日9时(北京时间,下同)至2024年4月15日17时,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下载招标文件及其相关文件(招标文件列表中所有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4月29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河北CA数字证书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为使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制作并完成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递交,递交时间即为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成功时间。招标人定于2024年4月29日09时30分在石家庄市长安区广安大街91号世纪方舟B座1705室举行现场开标。

5.3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投标人不参加现场开标,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可以登陆“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确认工作,并可在开标直播大厅观看开标视频直播。

5.4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完成上传的、未按要求进行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乐动ld(中国)官方网站网站(/)”、“河北高速燕赵驿行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yzyxjt.hbgs.com.cn/)”、“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北高速燕赵驿行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高新区中山东路832号澳怡大厦

联 系 人:赵青涛

电    话:0311-89256027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儒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长安区广安大街91号世纪方舟B座1705室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311-88660139

传    真:0311-88660139

8.附件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2:评标办法

附件.docx